团市委奖惩并举努力提高2012年度团统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11月初,团市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马青秘〔2012〕28号)文件,组织全市各级团组织建立2012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信息。为进一步提高数据信息统计质量,团市委明确规定“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一是所有申报个人及单位必须已录入在基本信息数据库中,否则取消评优资格;二是11月30日前未完成数据上报的、上报数据中有应填未填的、上报数据出现逻辑错误等工作未能达到基本要求的单位,将减少直至取消申报名额;同时对此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将适时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