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选派干部扎实推进灵墟村“三资”清理工作
近日,灵墟村以开展清产核资为抓手,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主线,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着力打造“阳光村务工程”,积极构建以公开为原则、以制度为核心、以监督为保证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清产核资,构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机制。我村按照全面清查、逐项登记、公示公开、不重不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行电算化管理,强化“三资”运行监督。并将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二是规范流程,构建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我村把抓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与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提高决策水平。
三是公开透明,构建村级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机制。我村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整合加强村级监督力量,健全村级监督组织,率先在全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建立监督工作保障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公开质询等有效做法,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全村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防止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发生,积极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