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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县政府机构“瘦身”“转型”

  • 新闻来源:管理员
  • 发布者:超管部门
  • 发布日期:2017-01-09 20:20
  • 点击量:6695 次

  2月15日,记者从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获悉,到去年底,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全省17个市的政府工作部门总数精简3%,105个县(区)的政府工作部门精简9%,市级部门内设机构精简5%,部门领导职数精简2%,市县政府机构有效实现“瘦身”和“转型”。

  2009年7月,我省正式启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当年底,全省17个设区的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省编办审核、中央编办备案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全省100多个县(市、区)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由各市审批后组织实施。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有力有序推进。转变职能,突出服务重点,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加大内部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减少职能交叉,完善协调机制。理顺职责关系,强化责任落实,合理划分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职能和权限。严格控制编制,加强监督制约,强化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大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力度。与过去相比,此次改革加大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促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加快转变。

  改革中,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合肥市打破传统惯例,大胆尝试首次面向社会开展政府部门“三定”工作。马鞍山市推进“大部制”,构建“大文化”管理体制。滁州市琅琊区整合农业、林业、水利、粮食等部门,综合设置涉农机构。亳州市整合内设机构,探索实行“大科室制”。铜陵县整合劳动、民政、卫生等部门职能,设置社会保障局,初步形成“城乡一体、统筹协调、高效便民”的大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后的市县政府组织结构明显优化,体制机制日趋完善,行政效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日益提高,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明显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