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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 新闻来源:管理员
  • 发布者:超管部门
  • 发布日期:2017-01-09 20:20
  • 点击量:9540 次

  7月19日,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合肥召开。团省委书记李红、省综治办副主任赵怀印出席会议并讲话。团省委副书记王琦主持会议。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全省16个市综治办负责同志和团市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权益部长和团省委权益部相关同志等5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全省七个试点城市就各自开展的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交流发言。

  赵怀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各综治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在认真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创新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上取得的成绩。他要求全省综治单位一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转变工作理念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二要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和基层基础建设双管齐下,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李红在讲话中指出,自2010年10月启动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近三年我省青少年犯罪人数和犯罪率呈下降趋势。各试点单位充分进行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以严谨缜密的态度开展大量艰苦细致的基础工作和探索,在打造工作主题、确定工作目标、实施特色项目和培养工作队伍等方面,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得当,收效明显。下一阶段工作,要在全面客观地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基础上,更加准确细致地把握试点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统筹加强教育挽救等特殊性预防工作和教育保护等常规性预防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在综治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大将试点工作纳入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整体格局的力度,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重点加强试点工作的整体安排和机制设计,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加强工作总结提炼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推动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