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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重视青年工作

  • 新闻来源:管理员
  • 发布者:超管部门
  • 发布日期:2017-01-09 20:49
  • 点击量:6106 次


  为了切实强化青年民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3月7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青年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市公安局青年民警比重不断加大,青年民警在公安工作中正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因此做好青年工作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公安局党委在听取局团委工作汇报后,就加强全市公安机关青年工作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工作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始终把团的建设和青年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各级公安机关政工主官是青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青年工作;各级团组织是青年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青年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并定期向党委和政工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党组织要为青年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要根据共青团年度活动计划将团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保障团组织必要的工作和活动经费。要逐步健全和完善青年工作的体制机制,改善工作待遇。担任市局各直属团组织书记的团干部,如未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在本岗位工作满2年,且工作成绩经过考核为优秀的,市局党委将根据市局团委的推荐意见,择优解决非领导职务待遇。二是注重引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青年民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为加强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原则上每年专题听取1至2次团委班子关于共青团工作的专题汇报,党委负责人每年与团员青年开展1次座谈交流;基层所队要在每月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专题分析青年民警的思想状况,分(县)局、支队每季度要进行1次青年民警思想状况研判,对青年民警身上出现不良苗头和隐患的,要及时提醒,及时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三是重视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青年人素质。各级公安机关要抓好新警分配后“传帮带”工作,安排1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知识精通的老民警与新警签订“帮带协议”,建立一对一结对关系,使新警到岗后能自觉向优秀看齐,保持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远离不良习气,把心思用在钻研业务、勤奋工作上。对青年民警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自学考试或经单位同意攻读研究生等在职学习的,各单位必须按照市局相关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费用。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市局将继续给予重奖。四是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使优秀青年民警能够脱颖而出。各级党组织在政治上要关心青年,把“推优”工作作为发展青年党员的重要渠道,及时吸纳优秀团员和优秀青年民警加入党组织。要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库。对于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有特殊专业特长或参加市局竞争上岗和差额选拔干部落选的青年民警,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库,对进入人才库的青年民警,各级政工部门要注重跟踪观察,加大联系和培养力度,一旦成熟积极向市局党委推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