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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马鞍山市2014年青少年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

  • 新闻来源:管理员
  • 发布者:超管部门
  • 发布日期:2016-11-07 11:59
  • 点击量:11109 次
关于开展马鞍山市2014年青少年植树造林活动的
通知
 
各县、区团委,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团工委,市直部门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少先大队: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弘扬植树爱绿文明新风,提高青少年在美化家园、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的参与度,团市委按照市绿化委员会文件要求,开展全市青少年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3月12日植树节期间。
    团市委集中植树活动时间拟定于2月26日(根据天气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活动内容
    今年是团中央发起的“保护母亲河行动”15周年,也是我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实施的攻坚之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充分结合保护母亲河主题和我市“三线三边”整治整体布局,在本地区、本辖区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一是提高活动参与,拓宽动员渠道的广泛性。在动员方面,要充分发挥组织动员优势,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参与。同时要注重结合社会化动员方式,通过新媒体途径在广大青年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辐射带动各类青年自组织、非公企业青年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二是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趣味性。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属于公益环保行动,重在提升广大青少年自觉投身环保行动的主动性,可以结合植树造林活动开展内容丰富的“亲子树”、“学子林”等认建、认养、挂名片活动,提升活动趣味性。
    三是创新活动载体,拓展活动外延。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旨在弘扬绿色环保的时代主题,在活动载体上应有创新,要尝试现场种植、网络寄语、集体签名等多种参与方法结合的做法,吸纳更多的青少年参与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感受绿色的风尚生活。
    三、活动要求
    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广泛动员,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少年队员积极参加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各县、区团委,要根据统一安排部署,谋划本辖区植树造林工作,确保植树活动行政区域全覆盖。各相关单位团组织,要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参与义务植树造林活动,要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帮助青年协调解决树苗、工具等植树活动必需品,同时注意“共青林”纪念标识树立。
    学校及少先队组织,重在培养青少年关心环境、重视环保的意识,要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现场活动,在不能满足现场植树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开展“绿色小卫士”环保签名活动、美化校园活动、环保主题漫画比赛活动等,营造绿色环保氛围。
    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宣传工作,利用全民义务植树契机,充分展示新时期共青团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特色。
    联系人:谢玮,联系电话:8355573,邮箱:tswxw@mas.gov.cn
 
共青团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少工委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