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局团委,市直属各单位团(工)委、总支,马钢集团公司、十七冶公司及二级厂矿团委、总支,各有关单位、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和宣传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和真才实学的杰出青年典型,鼓励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马鞍山“二次创业”的生动实践,为全市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马鞍山日报社、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广电台、市青年联合会等九家单位共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善于创造、敢于担当,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3.积极投身全市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生动实践,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公共服务等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4.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的马鞍山籍青年,在马连续居住或工作两年以上的外地青年。
二、选拔机构
1.成立第十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选拔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主任,由各主办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委员,委员会负责对选拔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青联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由团市委副书记熊贤达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全市各县区、大口单位共青团组织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事务,并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从中择优选拔出50人的入围名单。
2.成立第十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考核团,考核团负责从入围名单中投票产生30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委员会。考核团成员由市青联委员代表、各县区团组织负责人、历届“十大杰出青年”代表、青年自组织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
三、选拔办法
(一)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阶段
1.各基层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广泛宣传、认真选拔、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
2.各社会团体、青联各界别组可直接向委员会推荐候选人。
3.10名以上团员青年可联名向委员会推荐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和确定候选人阶段。
办公室对全市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择优选拔出50人入围名单,提交考核团。考核团在50人入围名单中,投票产生30位候选人,提交委员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投票产生20位正式候选人。
(三)投票考核。
通过新闻媒体、专题网页对2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和宣传,办公室深入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并同时启动投票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和投票情况,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10名“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与10名“马鞍山市十大优秀青年”。
四、 选拔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负责此项活动,注重扩大工作的影响面,努力使选拔活动成为举荐青年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城市精神的重要载体,使更多的青年在本次活动中接受教育。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积极做好候选人的选拔工作,使该项活动高效、有序地进行,保证将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贡献最突出、成绩最有优秀的青年推荐出来,同时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3.关注基层、重视一线。各单位选拔候选人时,应特别注重做好基层单位、一线岗位优秀青年的选拔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过得硬的青年典型,以激励更多的青年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4.推荐候选人应填候选人选拔登记表(附件1)、2000字候选人事迹材料以及300字的事迹简介,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其中300字事迹简介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精炼。候选人事迹需本人签字,推荐单位审核盖章。上述材料需一并报送电子版。由团员青年联名推荐的候选人还需另外报送联名推荐函(附件2)。材料报送至委员会办公室(团市委权益部,联系人:田丰,电话:8355574,电子版材料发至
masqcl@126.com)
5.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4月10日。
附件:
1、第十届 “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选拔登记表
2、第十届 “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联名推荐函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马鞍山日报社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广播电视台
马鞍山市青年联合会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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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 “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选拔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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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 “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联名推荐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