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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暑期青檬励学金项目的通知

  • 新闻来源:管理员
  • 发布者:超管部门
  • 发布日期:2016-11-07 11:59
  • 点击量:10441 次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团委:
我市多名热衷于公益的爱心人士和社会组织在研究目前公益事业现状的基础上,查找公益短板,出资发起成立了马鞍山市青檬公益发展中心。中心以服务青少年为切入点,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公益交流平台,引领公益团体优势互补,专职将公益做成事业。目前中心发起的第一个公益项目为青檬励学金项目,面向我市各类学校的学生,以励学金的形式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同时,鼓励社会爱心人士和社会组织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现将2016年暑期青檬励学金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檬励学金
二、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在马鞍山就读的中小学生,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无补考记录的马鞍山籍贯大学生(免除学费类高校学生除外)。
三、资助标准
大学在校生1000元/人;高中在校生800元/人;小学、初中在校生500元/人(资助人指定资助的除外)。
四、参与方式
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社会组织,根据本人或本单位(组织)意愿进行资助。可采用一助一、多助一或一助多等形式。
《青檬励学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可通过关注“马鞍山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字“励学金”进行了解。
联系人:韩玲 ;联系电话:0555-8355568。
户名:马鞍山市青檬公益发展中心
账号:181239127605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阳路支行
五、捐款管理
对个人、单位有明确资助意向的捐款,可根据捐方意愿,
实行定向资助。捐方也可不局限于本次一次性帮扶,与贫困学生结对,实行跟踪和日常帮扶。
捐赠人捐款任意数额,均可颁发《青檬励学金捐赠证书》。
捐赠人有权自主选择符合受助条件的受助对象或委托青檬公益发展中心进行选择。
捐赠人个人一次性捐款壹万元以上(含壹万元)或承诺长期结对捐助的,组织或单位一次性捐赠伍万元以上(含伍万元)或承诺长期结对捐助的,可以享有专项励学金的命名权,并颁发《专项励学金捐赠证书》(命名格式:XXX励学金)。
六、申请须知
申请时间:7 月5日—8 月10日
申请条件:
1、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在马鞍山就读的中小学生,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无补考记录的马鞍山籍贯大学生(免除学费类高校学生除外);
2、申请者本人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学兼优;
3、同等条件下,申请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资助:
(1)孤儿或残疾人子女(含本人残疾);
(2)单亲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其它收入来源的特困生;
(3)零就业家庭特困生;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困生。
励学金的申请每年1-2月、7-8月各一次,可重复申请。
申请流程:
1、 励学金的申请由申请人本人提出,如实填写《马鞍山市青檬励学金申请表》(可前往户籍所在县区团委领取或登录“马鞍山青少年网”下载),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由所在学校团委或所在社区(村委会)核实并盖章确认。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交所在县区团委,县区团委需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再次核实并盖章确认。
3、励学金的推荐工作由团市委学少部承担,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实,经审核和筛选后,向青檬公益发展中心理事会和捐赠人报送受助人名单,经理事会通过,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4、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申请人,列入正式受助名单,青檬公益发展中心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助学金发放到申请人,申请人需持本人或监护人身份证进行签领。
七、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县区团委在本辖区内广泛宣传励学金项目,并积极动员各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困难学生筹集善款,做好捐助工作。宣传工作要突出困难学生在困境中自强不息的精神和乐观向上的风貌,以及我市社会各界热心公益、关注公益、参与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 严格管理,捐款自愿。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坚持捐款自愿,不得搞硬性摊派;要坚持量力而行原则,不搞相互攀比。自觉接受捐赠者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确保捐款专款专用,使每一笔爱心捐款及时落实到受助学生身上。
 
附:青檬励学金申请表
 
 
共青团马鞍山市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
 
 
 
 
青檬励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