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团委认真部署团费收缴工作
3月27日上午,市卫生计生委团委召开团费收缴工作会议,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夏慧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卫生计生委及直属各单位团委、团支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团市委《关于收缴2016年度团费的通知》和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市卫生计生委团费收缴工作作出统一部署。
夏慧新在讲话中对市卫生计生委团委近期以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团费收缴工作,上缴团费是每个团员的义务,要严格按照团中央文件规定的标准收缴团费,进一步增强团员的政治性;二是团费管理工作,团费必须存入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基本账户所在的银行,实行会计出纳分设,严格会计档案管理。团费利息是团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三是团费使用工作,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使用和下拨团费,要集体讨论决定。(徐群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