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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人选的通知

  • 新闻来源:团市委
  • 发布者:团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3-20 15:58
  • 点击量:15673 次


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了十届,每两年评选一次,举荐、表彰和宣传了一批在服务我市转型升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典型,是马鞍山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实学实干、建功立业、服务社会,加快建设七个强市,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贡献青春力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马鞍山日报社、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广电台、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1月至20061月期间出生)的马鞍山籍青年或在马工作、学习、生活满两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详细参评条件见《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审机构

1评选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马鞍山日报社、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广电台、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联合主办。

2各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青联秘书处(团市委联络部),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团市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全市各县区、直属单位、重点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同志组成。

三、申报程序

1推报人选(325日前

推报单位既要重点关注推报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也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提名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示范引领性强。

(1)组织推荐

各有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广泛宣传、集体研究、认真推选的基础上提名推荐,推荐单位要对所推报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各县区推报人选由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直及驻马单位直接报组委会办公室。原则上县区提名不超过5人,其他单位提名不超过3人。市青联各界别组可直接向组委会提名。 

(2)社会推荐

大力支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民间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推荐所属领域优秀人选;不同行业有特殊贡献和突出事迹的优秀人才也可直接报名。自我推荐人员可关注马鞍山共青团官方微信,下载并填写相关参评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

2确定候选人(410日前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行业分布等因素,举行第一轮投票,确定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20名,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3评审(416日前)

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同时启动社会展示。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委会评审结果,选出10名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其他候选人当选为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优秀青年

4表扬(4月下旬)

评审结束后,对当选的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马鞍山市十大优秀青年适时予以表扬。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青年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城市精神的重要载体,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奋发成才、建功立业。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时代性、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严格对照人选推报程序和标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将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贡献最突出、成绩最优秀的青年推荐出来。

3申报人应根据《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人选申报注意事项》(附件2)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事迹材料需本人签字,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4.此次申报只需提供电子版(盖章材料需扫描件)。请于2024325日前,将材料统一命名推报单位+姓名汇总报送至电子邮箱:mastswllb@126.com。(llb为联络部拼音首字母)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张璇、姚志伟,联系电话:0555-8355574


附件1_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doc

附件2_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申报注意事项.doc

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申报表.doc